一些新车主投保车险时,常认为“全险”就是无论车遇到什么样的损坏,都可以理赔,其实不然。在实际车险业务操作 过程中,所谓的“全险”是指车主投保了“交强险、三者险、车损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等几个主要的险种。所谓“全险”说法不准确,从本质上讲,车险保单同样是一个“保费”与“保险责任”对价的合同,每张车险保单保费的有限性,决定了保险公司只承担与保费对应的有限保险责任。像玻璃破碎险与 划痕险、涉水险,常常都是所谓的“全险”之外。
由于车险费率实行浮动,如果上一年的出险次数偏多,会直接影响到第二年的保险费用。如有的保险公司就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 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如果车辆在一个年度内频繁出险,交强险还可能上浮, 有的公司上浮10%,有的最高上浮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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