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先生在购买马6新车的当天发生交通事故,3个月后人保告知拒赔之事。严先生想不通:为什么“即时生效”的保单不能赔?既然未生效,客服在接到事故电话时,为何不及时告知?即便“拒赔”,人保就应该在规定的相关工作日内告知,为何一直要拖到3个月后?
出单员未及时告知?
昨天,记者联系了人保杭州分公司理赔部徐灵经理,她说,人保已经在1月8日书面告知严先生本人,该事故无法理赔,主要原因是出险时间不在保单约定的保险期限内,理赔部门无法履行保单合同。
根据人保的说法,严先生保单的生成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下午3:15,保单生效时间下午4点整;而交警接警时间为当天下午3:53,人保受 理时间是下午3:55,离保单生效时间刚好差5分钟。“其实按照规定,即使是差1分钟,我们也是无法理赔的。”人保客服说。
对此,严先生表示,对于人保理赔部的说法,无法接受。“因为一开始出单员就告知,保险是即时生效的,我才把车开出去。”严先生说。
记 者联系了当时为严先生办理保险的出单员周广宇,周说,因为严先生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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