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随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对某制药厂车辆合同纠纷一案正式执行,一场由广西正平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代理某保险公司代位追偿达九年之久的汽车保险赔案,经历了广东、广西两地三级五个法院共10次开庭审理,终以胜诉而告终。
广西某院制药厂1996年6月10日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辆桂a-a0180白色本田雅阁2.0轿车。同年9月1日,该制药厂厂长谭某带“打假办案组”到广东湛江市办案,入住湛江迎宾馆,并将轿车停放在湛江迎宾馆停车场保管。4日上午,谭某等再出车时发现车已不见,当即就向迎宾保卫部报告失车并到公安部门报了案。湛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立案侦察三个多月未果后,某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于1997年3月25日给某制药厂赔付了22.47万元的车辆保险赔款,同时委托广西正平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代理进行代位追偿。
广西正平保险公估接受委托后,多次与车辆保管人湛江迎宾馆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逐在1997年6月20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车辆保管人支付车辆丢失的赔偿款。经过多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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