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掌管刑狱的官员为了震慑新来的囚徒,定下但凡新人必须领受杀威棒后才可落狱的规矩,其目的旨在杀人气焰,以方便日后监管工作的顺利执行,但久而久之,杀威棒唯金银财帛可免的营私行径却为狱长打开了纳贿之门。可悲的是,古人的这种行业陋习也与中国传统文化一并流传了下来,在当今社会,品牌4S店新车售卖必须捆绑车险的默认行规中,我们又看见了类似这样的现象。
卖新车捆绑保险已经成为了行业内默认的“行规”?
各个品牌的4S店对于新车捆绑买保险的做法,规定也不尽相同。一些销售顾问虽然用各种说法与原因进行解释,但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第一年一定要在4S店买,不然就不给买车。
业内人士认为,卖新车搭配捆绑保险的行为,已经涉嫌强制搭售,是一种强制消费现象,违反了消费自愿原则,消费者有权拒绝。早在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交通运输部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销售行为以及汽车配件质量监管 工作的通知》,表示将制止4S店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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