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让车主投保车损险,一旦出险就说超出车辆实际价值的投保无效,这涉嫌欺诈”,日前有媒体痛批我国车险行业存在霸王条款,对消费者“高保低赔”。针对这种说法,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指出,这种说法存在常识性错误。而昨天一位保险监管机构相关人士则表示,目前我国车险行业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监管机构也计划逐步解决,但目前某些关于车险问题的报道,并没有说到“点儿”上。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车辆发生全损在车损险投保客户中只是极少情况,用个别案例“推导”出一个普遍性的结论,令人非常不解。
“车损险,从保险原理上看没有什么
“我国目前的车损险条款,从保险原理上看没有什么问题。”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产险部主任李枫昨天这样表示,同时她还具体分析了有关报道中使用的,用来证明车损险存在“欺诈”的案例。案例中的一位北京高姓车主,遇到这样一件“怪事”,“8年前买了一辆轿车,但是随着使用年限不断增长,高先生越来越觉得他的保险不对劲,他的汽车保险当中车损险和盗抢险保险金额差距越来越大。到了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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