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后,车主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遭到拒绝,打起官司后,本以为胜券在握的大众保险公司却“意外”落败。 保险公司出事以后不理赔 去年下半年,王某购买了一辆二手的“红旗”车。买车后,他找到在大众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的朋友童某,请他帮自己投保。12月1日,童某帮他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自燃损失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在内的普通机动车辆保险,保险金额为45万余元,保费为2900元。 这次投保才过了两个星期,王某的车就闯了大祸。12月15日,他的朋友陶某开着车不慎撞上了行人,致人死亡和车辆损坏,为此王某向保险公司索赔9万余元。在仔细对王某的事故进行审查后,保险公司作出了不予理赔的决定。相持不下后,王某将这家保险公司告上了六合区法院沿江工业开发区法庭。 保险单上究竟是谁的签名? 昨天,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辩论,一起看似普通的保险案渐渐显示出不平常的一面。 保险公司:“我们不予赔偿的理由很清楚,肇事驾驶员陶某的驾驶证是过期未审验的,按照《机动车普通保险条款》中的规定,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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