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保险律师李滨认为,人保公司混淆了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他指出,马肖龙的车辆因为“现代轿车”的责任导致车辆损失,马肖龙无责任,“现代轿车”车主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其损失显然应该由“现代轿车”来赔偿。这是属于侵权法律关系。 另一方面,在马肖龙又购买了人保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的情况下,马先生的车辆损失显然是属于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这是保险合同法律关系。 李滨表示,马肖龙既可以选择要求侵权的“现代轿车”一方进行赔偿,也可以选择依据保险合同,要求人保公司进行赔偿,这个选择权是属于马肖龙的。当然,人保公司赔偿后,可以根据《保险法》的第45条的规定要求马肖龙将向“现代轿车”一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人保公司。人保公司可以在对马肖龙赔偿后,行使代位追偿权,在人保公司的赔偿范围内要求“现代轿车”再给与人保公司赔偿。 当然,在肇事的“现代轿车”的车主已经逃逸的情况下,人保公司理赔后的追偿工作肯定是会有一定难度的,但是,这不应该是人保公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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