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全新的保险制度,和以往的保险制度有所不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但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西方发达国家实行这种制度好多年了,在这种制度实行过程当中积累了很丰富的经验。所以我们这次实施交强险也是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发挥商业保险在服务经济社会方面提供这样一种运用的工具和手段,是非常重要的制度安排。所以在这方面,西方发达国家都有一些成熟的经验。比如说其它的国家,像日本、韩国,以及我国的香港地区、台湾地区,他们都有这种强制保险的制度。应该说这是一种比较成熟的,国际上通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为什么要实行这种制度呢?这是参照国际上的一些经验,借鉴发达国家基本成功经验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阶段的...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