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作为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承保的对象是车辆上人员,既包括驾驶员,又包括其他乘客。这些乘客中,当然也可能包括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属。
2.责任免除 (1)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违章搭乘的人员是指客货混载或超过核定载客数载客。
(2)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或在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条款增加了如下一些责任免除项目:
①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②乘客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③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困内的损失和费川。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条款没有明确表明,是否把“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作为“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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