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有的车主表现出十分积极的态度,及时参与对受害者的救助;而有的车主由于种种原因,令人遗撼地采取了回避的态度,产生了肇事逃逸的行为。对于后一种情况,保险公司对肇事逃逸交强险如何处理呢?
有这样一宗真实的案例:某年某月,一位贵州车主刘某驾车在贵黄公路开往贵阳方向,途中与行人李某相撞,随后刘某驾车逃离现场,行人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贵州省交警队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责任认定后,车主刘某找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以车主逃逸的理由拒赔。
肇事逃逸交强险应该理赔吗?诉诸法院后,法院查明:该货车投保的交强险在保险期内,在这次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证照齐全,事故责任人持证驾驶,没有醉酒情况,也没有故意行为。在交强险合同中,没有任何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的约定,因此肇事逃逸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理由。法院判定:保险公司必须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向被保险人支付规定的赔偿金。
交强险是由我国法律强制要求投保的唯一险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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