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8日,是个喜庆的日子。这天上午,新郎官小李正坐在租来的一辆白色宝马轿车里准备去接亲。而这辆婚车是由专门做婚车租借生意的徐浩(化名)驾驶的,然而由于徐浩对上海近郊乡村地区的道路情况不熟悉,车辆由西向东行驶到浦东新区大泥公路近港辉路西约50米处的时候,司机发现开错路了,故而想要调头,谁知此时由于对道路宽度估计不足,倒车倒到一半,车子就不受控制倒滑到了路边的河道中,导致车辆严重损坏,万幸的是,司机徐浩和新郎小李都仅受了轻伤,事故发生后,小李赶紧坐伴郎的跟车去接新娘,总算没有耽误大事。事后,双方经过协商,徐浩赔偿了小李2000元的违约补偿金。
然而当宝马车发生事故后,徐浩只能找到吴佩珊,请她出面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吴佩珊在2011年12月才在某保险公司为这辆宝马车投保了“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事发时,宝马车依然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此吴佩珊便向保险公司提出了338264元的车辆损失理赔及4500元的施救费理赔。
谁知,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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