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的驾驶证逾期10天没有年检,却出了车祸,面对几十万元的赔偿金,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认为他属无证驾驶。厦门同安法院近日对这一争议依法作出了妥善处理。
2010年5月,周某驾车从加油站内驶出,进入机动车道撞上靠着机动车道右侧正常行驶的摩托车驾驶员老庄。老庄倒在血泊中,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车司机周某未让车道内的直行车辆先行,应负主要责任。
不久后,老庄家人一纸诉状将周某和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他们承担事故损失的70%,即49万余元。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时周某所持驾照没有年检资料,属于无证驾驶,依法不予理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驾照过期未年审或未换证的,超过一年才会被吊销,而周某的驾照仅超过10天未年检,因此不是无证驾驶。所以周某所持驾照在有效期内,尽管超过了年审日期,但逾期不足一年,未被吊销,仍然合法有效。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要在交强险赔偿额度内,向原告支付12万元;而肇事司机周某应承担41万余元的赔偿责任。
判决后,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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