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价不菲的“低价保险”。在一味追求低廉的消费者面前,低价保险成为保险业务员的必杀技。通常的手法是将有限制的优惠说成是普遍的优惠,以获得客户。其实很多优惠都是附条件的,比如车况、驾龄、出险记录等,这些条件并非所有人符合。还有的险种并不实用,真正出险时消费者才能最终发现利益受到侵害。 另外,有的保险公司服务网点少,常用用低价和高代理回扣手段获得市场,代办保险的汽车经销人员当然乐意适时推荐给消费者。直到出险消费者才发现连定损之类的事都要自己到远距离的服务网点去,麻烦透顶。 提醒:前一种情况属于欺诈行为,但难于举证维权;后一种情况经销商虽不诚信,未向消费者提供全部消费信息,但难以法律渠道维权。买保险其实买的是保障和服务,因此选择承保人时首先考虑保障服务质量。购买保险不仅要结合自己的实际需要组合险种,保险合同签订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有关责任限制条款,做到明白无误。 2、“神通”的保险业务员。保险业务员为了获取高额佣金、回扣,通常会向消费者推荐“全险”,伺机销售或搭售并不实用的险种(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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