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15岁的男孩骑着摩托车带着小伙伴,与一辆公交车相撞不治身亡,男孩家人获得了公交公司51万元的赔偿。这起交通事故后,公交公司向肇事司机追偿15%的赔偿不成,将司机告上法庭,意外爆出了公交车未交交强险的“潜规则”。审理此案的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认定:公交公司未购买交强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事件
公交车车祸引出追偿案
一名15岁的男孩骑着无牌摩托车带着同龄的伙伴驾车直行,突然与一辆左转弯的137路公交车相撞,导致15岁男孩不治身亡,乘坐的男孩受伤。今年4月27日凌晨六点多,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合肥市临泉路公交四公司油库大门附近,交警部门认定:未让直行摩托车先行的公交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
经交警部门调解,合肥白马巴士有限公司(下称白马巴士公司)赔偿了死者家人51.2977万元经济损失。根据白马巴士公司内部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公交车司机应该承担15%的赔偿责任。公交公司在向司机郑女士追偿近8万元的经济损失不成后,将其诉至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司机称公交未买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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