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天下午2时05分,一位报案人称在京沪高速上发生三车追尾事故,损失严重。待理赔查勘员与客户取得联系要求勘查现场时,该起事故的3辆事故车已被拖离现场,停放在交通队的停车场。经过损失认定,本车捷达是2010年的新车,损失约4万元,三者车中另两辆车一辆是桑塔纳,一辆是锐志,其中桑塔纳损失较小,约2000元,锐志车因在两车中间,损失较重,约12万元。3辆车的损失合计约为16万元,当地交管部门还未结案。 人保财险天津市分公司理赔部门接到任务后,仔细查看了事故车照片,发现三车牌照都是当地车牌,认为事故有蹊跷之处。认为在高速上发生三车相撞且都是一个城市牌照的可能性很低,遂将此案列为重点核查案件。 在核查此案过程中,通过与被保险人的接触,了解到3辆事故车在没有结案的情况下已经开回了本市,停放在市内的小修理厂,且损失严重的本车及锐志三者车都进了同一家修理厂。此疑点更加重了核损组人员的怀疑,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交管部门的事故证明、现场照片及三方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借此了解在案发时驾驶员身份是否与车辆信...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