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9日上午10时,曲某驾车行驶到沈阳市大东区和睦路99号附近,在倒车时,不慎撞到了沈阳奇之成艺术品销售有限公司放在路边的三个瓷瓶、一瓶可乐及放在包内的国画。随之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撞倒的可乐瓶内液体浸湿了一百张国画,致使国画受损。业主为此痛心不已,这是他刚从北京花24万元买来的,为此他已交了1.2万元的购画定金。因未能及时付款,北京公司将奇之成公司告上法庭,2010年11月8日,大东区法院判决奇之成公司给付北京一家公司购画余款22.8万元。 而对该画的赔偿问题,奇之成老板一直找车主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协商。奇之成公司认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东大队已经认定,曲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该车在保险公司投保限额为15万元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所以应由车主和保险公司共同赔偿他的全部损失。 国画价值各执一词 对于倒车惹来的24万元诉讼官司,保险公司并不认同。保险公司认为,奇之成公司将贵重的物品放在路边,自身也应负有责任。况且可乐液体流出只应该污染上面几张,不能导致全部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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