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时车主通常都要试驾,但试驾时出了车祸,谁来担责?昨天,渝中区法院向重庆晚报记者透露了一起试驾车祸判例———试驾者把路人撞伤后,伤者把保险公司、试驾者和4S店全部告上法院索赔。最终,被告三方都被判决赔钱。 虽然汽车已走进很多市民的家,但对购车试驾的注意事项却鲜为人知。律师表示,试驾有风险,但掌握一些法律常识就能规避。 试驾车时撞伤行人 警方认定司机全责 承办法官介绍,今年2月7日13时30分,吕先生在4S店销售人员陪同下,驾驶一辆试驾车从汽博中心出发,前往渝北区农业园区管委会方向。当试驾车行驶至农业园区金果路路段时,该车正前部与路边停放的小轿车尾部及行人何先生接触,造成两车受损、何先生等人受伤。交巡警认定,吕先生在驾车时避险措施不当,致车失控造成事故,在事故中担全责。 何先生称,他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33天,右腓骨中段骨折、后踝骨骨折,鉴定为十级伤残。虽然4S店和试驾者吕先生垫付了全部医疗费用5万多元,但像续医费、误工费等其他费用尚未赔偿,他将车辆投保的华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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