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新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开始实行。
按照新方案,交强险的责任限额由原来的6万元提高至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将由现行5万元上调至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将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不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根据新的交强险费率方案,交强险42个车型中将有16个车型的保费费率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其中,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保费将由目前的每年1050元调整为每年950元。
日前,曾经参加交强险听证会的刘家辉等12位听证代表致函中国保监会,要求对交强险实施过程中的一些明显不妥的做法作出改变。
函件称,交强险实施第一年高达141亿元的经营费用,是投保人无法承受的,应当予以重新核查,不明确的费用不得摊入。为此,呈请保监会安排专项资金,交给不是由各保险公司、而是由投保人委托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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