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销售竞争越来越激烈,有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为拉业务,把自己的佣金都返还给了消费者。昨日,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主动“揭丑”,称车险“返佣”涉嫌商业贿赂,呼吁车险消费者坚决抵制。 呼吁抵制车险“返佣” 目前,已有20多家财产险公司在浙江经营车险业务,为了达到业务竞争和占领市场的目的,个别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或中介机构使出了“损招”――把劳动所得的佣金部分或全部返还给消费者;甚至有保险业务员使出了更损的招――以车险涨价为名推销车险业务。 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昨日发出的通稿称,保险业务员以车险涨价为名推销车险业务的行为,实属误导消费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浙江保监局及行业协会将予以严厉打击。而车险“返佣”属于违反新《保险法》的行为,从严重意义上来说,有商业贿赂的嫌疑,保险行业协会将严厉打击。 据了解,新《保险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第116条和第131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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