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私了”,让这样的“顶牛”现象少一些。
今年6月1日,我省出台《浙江省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暂行规定》。昨天上午,省公安、保险、保监三部门在义乌召开现场会,将在全省推广轻微物损交通事故“私了”。
怎么“私了”?看看这起事故吧。6月22日下午,义乌下着大雨,在稠城区一个十字路口,因为视线不好,林先生的奥迪车和一辆雪佛莱轿车拦腰相撞,还好撞得不严重,一个保险杠有些凹进,一个车门有些变形,无人受伤,2名驾驶员下车熟练地给交警和各自的保险公司打好电话,然后就把车开走,一起来到位于雪峰西路的定损中心定损。凭着保险公司的定损单、双方协议书,他们就可以到保险公司理赔了。从事故发生,到离开现场,前后不过3分钟。
当然,许多读者还有疑问,什么损失算是轻微的?怎么样才可以离开现场?事后又怎么理赔?为此,省公安厅交管局、省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什么物损算轻微?
记牢1个关键词和2个数字:投保交强险,3000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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