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准备买车,哪知试乘试驾时意外出车祸死亡,家属将汽车经销商告上法院,索赔67万余元。这一索赔案索出了法律盲区买车人是试乘,试驾者是他的朋友,提供试乘试驾服务的是经销商,该谁来担责,法律并无明文规定。
上周,万州区法院受理该案。
试乘试驾途中出车祸
今年6月,家住万州区的小邓准备买车。看了多家汽车经销商推荐的车后,他比较中意一款进口轿车。
6月20日中午,位于万州区的某汽车经销商工作人员通知他商谈购车事宜。随后,小邓与朋友程扬、向存兵等五人来到该汽车经销商处,达成了购买意向后,签订了《试乘试驾客户保证书》,约定顾客在试乘试驾时要严格遵守行车驾驶的一切法规和要求,并服从公司提出的一切指示,做到安全、文明驾驶,对车辆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试乘试驾者全部承担。
随后,经销商安排工作人员驾驶渝FBF637号轿车,从公司出发前往试驾路段。车上搭载小邓、程扬、向存兵、一名工作人员。车行至万州区厦门大道奥克公司附近路段,驾车的工作人员演示完车辆加减速及自动泊车等性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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