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赔款实名制”全面推行
为解决车险中介、4S店“代理赔”导致骗保问题,广东保监局决定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行“赔款实名制”,除某些按法定规定必须转账至相关指定账户的赔款,广东省车险理赔必须将赔款全部转至被保险人同名账户。此前由4S店等保险中介代车主索赔、赔款直接打入保险中介渠道的账户的常见的方式将被禁止。
记者走访佛山保险公司和车行获悉,佛山多数4S店和大型维修厂已从8月1日起试行“赔款实名制”,新政虽然对车主理赔造成不便,但对骗保的行为起到很好的监管作用。
新政:车险“赔款实名制”
长期以来,车险业务普遍采用车主委托车险中介、4S店购买保险和代理赔的模式,车主已习惯了出险就找车险中介或4S店。保险中介代理赔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省却了车主亲自行理赔的麻烦,但却隐藏着各种隐患。车险通过代理赔操作,骗保事件层出不穷。一些代理机构为满足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或者获取更多的赔偿金,伪造二次事故的案例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不仅直接损伤车子,也导致车主诚信度下降,并导致次年购买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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