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刚刚购买了一辆新车,考虑到自己的驾驶技术,他购买了一份“全险”。然而,他身边的一些朋友提醒说,新车仅仅购买“全险”是不行的,应该再购买汽车保险一些其他险种。
业内没有“全险”概念
山西省保监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所谓“全险”包括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多个险种。实际上,保险行业内根本就没有“全险”这一概念,只是销售人员在销售时为了便于推销,将车辆基本所需的各个险种叠加在一起,进行“捆绑”销售时的一种“说法”。
在太原市多家4S店采访时了解到,各商家和保险公司说的“全险”包括的具体险种并不完全相同,少的只有5个险种,多的则有7个险种。但业内人士说, 这些所谓的“全险”也只是覆盖了大多数风险,并不能真正达到高枕无忧。“很多车主,特别是新车的车主,以为选择购买‘全险’之后就万无一失了,其实,一旦 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会全陪。”太原市某保险公司业务经理岳强先生,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车主依然得自己“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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