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在试驾价值百余万元的进口赛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赛车“报废”。赛车所有者北京丰宝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丰宝驰公司)将杨女士诉至法院,索赔111.8万余元。
近日,朝阳法院一审认定丰宝驰公司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判决杨女士赔偿车辆损失30万元、鉴定费3000元。
试驾车撞上房屋门垛
据了解,2012年2月4日,杨女士来到涉案赛车的专卖店。在出示驾驶证并签订《试驾协议书》后,杨女士决定试驾车辆。
当天15时40分许,杨女士驾驶专卖店提供的进口原装赛车上了路。当车行驶到朝阳金盏乡金港汽车公园南门发生了交通事故,车辆前部与路侧房屋门垛相撞。与此同时,丰宝驰公司陪乘人员李先生与同在一车的另一试驾者田先生受伤。
丰宝驰公司称,被撞坏的进口车价值128.8万元。杨女士在试驾车辆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将杨女士诉至法院,要求杨女士赔偿车辆损失及鉴定费用111.8万余元。
庭审时,杨女士称,自己是受邀参加试驾,原定试驾地点是...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