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也!最高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有关解释并不能如此断章取义。实际上,这份司法解释对交通事故受害者有着极大的保护作用。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其中有关酒驾伤人后交强险需要进行理赔的条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探讨。那么,这究竟是一条怎样的规定呢?
酒驾可获限额赔付专指交强险
在《意见稿》中记者看到,第十七条明确写到:“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吸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自向赔偿权利人赔偿之日起,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偿。追偿权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保险公司在同一诉讼中向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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