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车主向保险“潜规则”说不 暴雨致发动机进水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当赔 私家车买了车损险,暴雨导致发动机进水损坏,但保险公司一般不予理赔。面对这样的“潜规则”,很多车主自己认了,但武汉车主张先生却向这种潜规则说“不”,向保险公司索赔,昨悉,硚口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支持了张先生的诉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万余元。 据了解,2010年9月17日,55岁的张先生为自己的别克轿车(鄂AAQ5XX)在保险公司买了份保险,其中车损险保险金额为7万元。 2011年6月18日,张先生驾车在常青花园附近突遭特大暴雨,当时积水淹至近1米深,积水致发动机进水后熄火,张先生并没有二次启动车辆,而是停在原地打电话报案。 后经汽车修理厂检测后认定,事故车辆系因暴雨造成路面积水太深,导致发动机及电器电脑等部件损坏。张先生为检查和维修车辆,共花了21600多元。随后,张先生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车损保险责任,但保险公司以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为由拒赔。 去年12月,张先生以保险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义务为由,将保险公司告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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