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停在路边,仪表突然冒烟起火,车辆被烧得面目全非。送修后,花了6.8万余元修理费。就在周凯为自己买了车辆损失险而庆幸时,却被告知车辆自燃属于免赔范围。花钱买保险,出了事却不给赔,这可让周凯郁闷了!
车辆自燃花了6.8万元保险不赔
2012年年初,周凯给自己的小轿车买了一份商业险,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无绝对免赔额)9万多元。同年4月份左右,周凯将车停在海口美兰区白龙北路时。车子的仪表却突然冒烟起火烧了起来。
车子去维修花了6.8万余元。事发时,周凯就向保险公司报了案。等了差不多一个月,周凯收到了对方的《拒赔通知书》。保险公司明确告知周凯,拒绝对他车辆被烧毁一事进行赔偿。在保险公司出具的《商业保险条款》中,其中有这样的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火灾、爆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非营运企业或机关车辆的自燃”;“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自燃(按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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