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在南宁市二塘高速公路入口处附近,发生3辆大车追尾事故。其中一辆客车和一辆货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事后,两辆受损车辆的车主因赔偿事宜僵持不下,作为无责方的货车车主,对于其要承担最高400元的赔偿,无法理解。 当日中午12时许,记者赶到事发现场,只见一辆货车和一辆客车停在公路中间,两车均由金桥客运站往南宁市内方向行驶,客车是南宁至广东化州的43座班车,其前挡玻璃出现大面积裂痕,车辆右车灯处因撞击而凹陷,地下散落着玻璃碎片。而停在同一车道距离客车约5米处的另一辆货车,车头左车灯凹陷受损。 记者走进客车车厢内,未见有乘客。据客车司机余先生介绍,上午11时30分左右,他开车进金桥客运站下客后,准备回埌东汽车站。当行驶至此,前方20米左右的货车急刹车,他来不及避闪和刹车,撞了上去。 而货车司机梁先生说,当时,他前面是一辆泥头车。事故后,泥头车的司机告诉他,因泥头车的前面还有一辆车突然左拐,泥头车才突然停下来。他见状后也突然刹车,正在庆幸刹车及时未造成追尾时,后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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