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此次通知对车险费率进行了改革,打破了传统的条款单一、费率一致的模式。 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司独立开发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业内人士认为大公司或更多受益,中小保险公司人士亦希望相关限定条件能进一步放开。 2007年以来,我国车险市场上各家保险公司产品按照规定均采用统一费率,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和竞争的加剧,统一费率已经无法体现各家公司成本控制的优势,业内对车险费率市场化呼声不断。 7月份,保监会向各地保监局和财险公司下发《通知》,推动商业车险制度改革,初步提出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方向正是此次《通知》的主要目的之一。 对不同的保险公司规定差别化的车险产品开发机制是此次《通知》的关键之一。《通知》规定,对符合内控制度、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财务指标等几项要求的公司,可以独立开发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这将打破目前条款单一、费率一致的现状。 当然,独立开发条款和费率的保险公司需具备较严格的独立开发条件,包括经营商业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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