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如何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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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4 15: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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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保险业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
15世纪末,美洲大陆和通往印度航道的新发现,世界贸易市场的形成和扩大,要求商品和交换以更大的规模进行。商品流通不仅是国内的,而且越过国界,在世界范周内进行。商品的运输规模越大,风险也越集中。在这样的情况下,近代的保险制度产生了。从保险的历史来看,财产保险先于人身保险,海上保险早于陆上保险。
近代保险制度的发展是从海上保险开始的。多数学者认为海上借贷是海上保险的前身,而海上借贷又起源于中世纪意大利和地中海沿岸的城市中所盛行的商业抵押习惯,即冒险借贷。所谓冒险借贷是指船东或货主在发航之前,向金融业融通资金。如果船舶、货物在航海中遭遇海难,依受损程度,可免除部分或全部债务。如果船舶和货物安全抵达目的地,船东或货主则应偿还本金和利息,这实际上就是一种风险转嫁。由于这种契约的风险极大,债权人收取的利息也很高,通常是本金的1/3或1/4。除正常的利息外,其余则为补偿债权人承保航程安全的代价。
继海上保险制度之后所形成的是火灾保险制度。近代火灾保险起源于英国。1666年9月2日,伦敦皇家面包店由于烘烤过热而起火。火灾失去控制,使得13000多户住宅被焚毁,20多万居民无家可归,损失极其惨重。当时有位名叫巴奔的牙科医生修建了一些简易房屋来安置那些无家可归的人。1667年,他出资设计了世界第一家火灾保险公司。由于业务迅速开展,巴奔又与三个合伙人合作成立了一家合伙形式的保险公司。1710年,查尔斯·玻文创立伦敦保险公司,开始承保不动产以外的保险业务,其经营范围遍及全国,它是英国现存的最古老的保险公司之一。随着保险业的发展和经济、技术的进步,各种保险业务陆续出现,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的稳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