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水灾等原因导致车辆报废后,已缴的车船税能不能退?
北京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表示,车主可凭相关证明、完税凭证等资料,到当地税务所申请退还车船税。
北京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有关规定,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举例来说,一个车主缴纳的车船税是今年12月到期,但在今年7月份,其车辆遭遇水淹报废,那么在交管部门开具了报废证明后,即可向当地税务所申请退税,退还7月至12月的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