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介入车险市场带来服务选择多元化
5月起,修改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实施,不再规定只有中资保险公司才能从事交强险业务。截至目前,已有多家外资保险公司涉足商业车险品种。
打破垄断能否给服务备受诟病的国内车险市场带来改变?多元竞争能否带来服务提升,化解“理赔难”这一困扰车险行业多年的痼疾?
车险理赔难集中表现为手续多周期长
我国已成为世界汽车产销第一大国。2011年,汽车保有量首次突破1亿辆。交通事故纠纷不断增长,车险“理赔难”受到普遍关注。
关于车险投诉的焦点问题,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赵皎黎指出,车险理赔难集中表现为“理赔手续多,理赔周期长,给投保人造成了极大不便”。
实际上,多年来,保费高、赔额低、理赔难等情况在国内车险市场屡见不鲜。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保险公司为了保障利润,设置障碍导致理赔过程极其繁琐,而且赔偿额常常达不到4S店提出的修理标准,一些车主怕麻烦,放弃了要求保险赔偿。
外资介入带来服务选择多元化
有专家表示,外资介入带来服务选择的多元化,有助于化解车险市场中的“霸王条款”,如获赔认定不清、服务程序繁琐等。
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认为,外资介入对提高保险业的服务态度有促进作用。目前车险市场同质化竞争较严重,中资保险需要改善服务态度,优化保费定价。“如目前较集中的定损纠纷,涉及保险公司、4S店和保户三方利益,容易出现争议。”
据了解,车险理赔异议还表现在费率及获赔额度上,如将旧车作为新车计算保费、限定每年的申请理赔次数。“按责任赔付”“无责任不赔”更屡屡成为拒赔的护身符,北京、江苏、重庆等多地车主均曾因此与保险公司对簿公堂。
也有消费者向记者反映,强制险种搭售商业车险的情况不在少数,购买时甚至未被告知可不投保哪些险种。
上海睿虹企业咨询高级顾问刘佳伟认为,除了监管层完善操作规范,行业组织也应参与纠纷处理,避免个别企业损害行业形象。比如,国外行业机构会介入对保险争议条款的澄清,我国保险同业协会也可与调解机构合作开辟道路纠纷“绿色通道”。
专家表示,车险市场的成熟有赖规则的完善,应早日明确配件更换、保费计算、理赔次数等细则,促进市场在整合中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