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您的车辆安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强制补偿
交强险2006年7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的,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每位车主都必须缴纳车辆交强险费用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008年2月,国家对交强险的费率和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做出了调整。调整后的交强险基础费率下降,责任限额则上升至12.2万元。按照调整后的方案,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分别如下:被保险人有责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千元。被保险人无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千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100元。
交强险作为国家法定强制保险,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交强险与车主的利益密切相关,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提供及时的经济援助,可极大减轻车主的经济负担,化解纠纷。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中关于医疗费用问题也一直备受关注的热点,一些人认为1万元的限额太少,不足以负担一些重大事故的抢救费用。有关专家表示,根据过去几年的实践证明,这个限额基本可以满足交通事故造成的临时抢救。如果抢救费用超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可以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故不会出现因医疗抢救费用不足而耽误救治问题。受害人得到抢救后,同时可以获得死亡伤残赔偿。
所以目前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方案是在综合考虑、权衡广大车主的保费负担和保障需求后,所确定的一个相对合理方案。如果部分车主有更高的保障需求和更强的保费负担能力,则可以通过投保商业险予以补充。平安车险投保客户享有7天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如果您的车辆在中国境内发生非保险事故,并在平安电话或网络车险投保了商业保险,即可享受包括接电、送油(油费自行承担)、加水、换胎、现场抢修、拖车牵引(100公里内)、吊装救援等7项免费救援服务。7天8小时理赔服务,全国通赔,“异地出险,就地赔付”。公司承保车辆如在全国各地出险,均可在当地办理报案受理、查勘定损、赔偿领款等所有理赔手续,体现了平安车险与众不同的特色服务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