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免赔保险费怎么计算 ?

 所属分类:北京市车险   2013-1-22 16:32:12    加入收藏

  在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方法中有如下的规定: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会根据现场的情况,判定事故双方的事故责任。如果我方车辆驾驶员对交通事故负有责任,按照这条规定,我们就不可能得到100%的赔偿,必须根据我方所负责任减去相应的免赔金额。

  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后,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这条规定就失效了。无论我们在事故中负担什么责任,都可以得到100%的赔偿。

  1、不计免赔特约险条款

  办理了本项特约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所投保基本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其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按责应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2、不计免赔特约险保险费

  保险费计算公式:不计免赔险保险费=(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20%。

  计算方法:

  1、将车辆损失险保险费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代入公式计算。此处的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均为未计算无赔款优待之前的应收保险费。

  2、如果投保的车辆上一年没出险,且上年度投保了本险种,并在保险终止之前续保的,实收保险费=应收保险费×90%。

  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属于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找不到责任人的绝对免赔率为30%。在车子出险后,如果出现责任 不计免赔特约险人逃逸或者根本不知谁是责任人的情况,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向责任人追偿损失,会有一个30%的绝对免赔率;此时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7成的损失,其余30%需要车主自己承担。

  超出投保约定将增加10%的免赔率。如果出险时车子状况超出了保险公司的约定,比如驾驶人或行驶区域等超出了保单规定的范围,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将增加免赔率10%。

  全车被盗抢的绝对免赔率为20%。保险条款规定车辆全车被盗抢,如果车辆因为未按规定停放在可以停车的地点而发生的盗抢事故不能获得全额赔付,需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此外,车主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缺少一项,增加0.5%的免赔率,缺少车钥匙的,增加 5%的免赔率。

  自燃损失实行15%的绝对免赔率。自燃险一般实行15%的绝对免赔率,以附加险形式购买了自燃险的车辆发生自燃保险公司只在附加保险金额内赔偿 85%的损失。

  事故责任难确定

  当双车发生碰撞时,有些车主在没有标清事故现场痕迹的情况下,就将汽车驶离现场,相互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可当定损员前往现场后,却无法从事故现场痕迹判断各车主的事故责任。这时,有些保险公司对这种事故责任说不清的现象同样给予一个单独的免赔率,通常是30%,但这类免赔率也是不计免赔险难以承担的,毕竟这类事故的免赔率也没有涉及车主事故责任,不计免赔险自然爱莫能助。

  有时车主在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未能拍摄事故照片或划出事故轮胎痕迹,便将汽车驶离现场,令保险公司难以客观准确判断事故责任;或者一位车主觉得汽车受损很小,便驶离现场,导致另一位车主未能协助保险公司勘验两辆事故受损汽车。这时保险公司都会采取单独免赔率,作为该事故的理赔依据。

  协助定损员做好查勘事故车辆与现场痕迹是车主应尽的义务,所以车主不应急忙自主协商处理事故,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同样非常重要。

  注意事项

  有些车险产品条款内设有绝对免赔额,通常对于500元以下的小额车损是不作理赔的。保险公司设立绝对免赔额,对车主是有益处的。

  首先,车主对于500元以下车损事故不作理赔,维持自身理赔空白记录,便于享受续保车险的保费优惠。

  其次,当一些事故定损理赔程序比较繁琐时,或许有些车主就不愿为小额赔款而劳心劳力。

  再次,当保险公司不再为一些小额理赔案例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时,便能腾出更多力量完善车险服务功能,车主反而能享受到更多车险增值服务。

  最后,车主在购买车险时拥有更大的选择余地。如果一些车主对于一些小额车损事故都要求保险公司给予理赔,可以购买不计约定额特约险;通过多缴保费,享受最全面的理赔服务;如果一些车主则不愿为小额理赔而花费时间,比必投保不计免赔额特约险,也能省下一笔保费。

2013年3月2日

考虑社会责任不宜拒保“高龄车”
    考虑社会责任不宜拒保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执行合伙人詹昊认为,保险公司与消费者签署合同应遵循自愿原则。所谓自愿原则,就是当事人双方既有缔结合同的自由,也有不缔结合同的自由。有选择与谁缔结合同的自由,也有约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因此,从合同自由原则而言,保险公司拒绝承保高龄车辆商业保险(而不是强制保险)并不违背《合同法》。“但保险公司要考虑社会责任,不要轻易拒保。”詹昊说。 中华保险车险部负责人也表示,保险公司在经营交强险时,由于交强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因此不允许拒保。但公司经营的商业车险属...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