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人寿保险理赔案例
周某为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20万元人寿保险,指定身故受益人为自己的妻子叶某和弟弟,受益份额分别为10万元。一日,因夫妻争吵冲突,叶某趁周某熟睡,用板手将周某打晕,然后又拧开煤气开关,夫妻双双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周某系叶某故意致害死亡,叶某系自杀身亡。事后,周某的弟弟作为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10万元,保险公司却拒绝给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认为:依据《保险法》第65条的规定,只要发生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事实,保险公司就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在有多名受益人时,只要其中一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就发生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后果,其余受益人也不可能取得保险金,这是保险人法定的免责事由。法院认为:对于受益人杀害被保险人,其他受益人是否受影响的问题,我国原《保险法》肯定说,只要其中一个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就可以全部拒付保险金。法院判决驳回周某弟弟的诉求。
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刘新阳认为:原《保险法》第65条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就是说不论致害主体是否只是投保人或受益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只要出现了故意杀害被保险人的故意致害行为,保险人绝对不给付保险金。法院的判决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种绝对不给付的原则,虽然有防止道德风险的积极意义,但对其他受益人实为不公,也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保险法》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将丧失受益权的受益人限定于致害人本人,纠正了原《保险法》的不足。所以,如果本案的保险合同成立于今年10月1日后,或者保险合同虽然成立于10月1日前但保险事故发生于10月1日之后,依新《保险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这两种情况下,周某的弟弟都可以依法取得保险金。
购买二手车保险要有的放矢
消费者投保要明确目的,对投保的险种做到有的放矢。不是说保险的越多越好。对于二手车来说,它已经不如新车那样崭新和高价值了。举个例子,我们一般会给新车投保划痕险,但是价值较低的旧车就没有必要投保划痕险;如车辆有新增设备就应该投保新增设备损失险,否则就不必投保该险种。...
查看全文>> 2012年9月16日
江西省首次公布省内各产险公司的4个理赔服务指标 近日,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在江西保险网上公布所有车险案件和5000元以下车险案件滚动立案结案率、案均结案周期等4个理赔服务指标。这是江西省首次公布省内各产险公司的车险理赔指标。
据悉,这4个理赔服务指标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产险公司的车险理赔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此次公布的指标统计区间为2012年上半年,以后将每季度发布一次。
公布车险理赔指标是江西保监局今年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江西产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车险理赔服务质量和效率。...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2日
多数事故并不通过快速理赔,车主观念存在误区
车辆行驶过程中,偶尔的小刮蹭在所难免。但是事故发生之后,该通过何种途径解决,既使交通尽快恢复畅通,又使当事双方损失最小化?尽管解决的方法见仁见智,去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无疑是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然而,九江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例比例却一直不高,这是为什么?
多数事故并不通过快速理赔,车主观念存在误区。
根据九江市机动车刮蹭和相撞事故记录,九江城区每月发生的交通事故为1000~1500起,而九江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每天平均受理事故为10~15起...
查看全文>> 不过,在4S店投保的好处是售后服务没的说,出险后的理赔都不用投保人操心,配件通常也是原厂的,质量上 有保证。专家建议,刚买车的新手最好还是在4S店上保险,虽然多掏了点钱,但服务和维修都有保障,等于花钱买了个放心。当然,在4S店投保也不等于可以闭 着眼睛照单全收,保险公司一般会向代理销售机构支付一定的手续费,有些机构在向投保人介绍各公司投保方案时不从投保人的利益出发,而是按保险公司“返点” 的多少有意识地误导投保人,这就需要投保人多留一个心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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