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及保险索赔程序
所属分类:
2013-1-27 22:31:44
加入收藏
事故处理及保险索赔程序
一、报案
1、24小时内带齐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向案发地派出所报案,并取得加盖派出所公章的报案回执及被盗(抢)车辆报案表。
2、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二、刊登《寻车启事》
一周内带齐报案回执、被盗(抢)车辆报案表到市一级报纸上刊登《寻车启事》,并保存好全幅报纸。
三、开具《被盗(抢)车辆侦破结果证明书》
如果三个月后(有些公司规定2个月)车辆仍未找到,带齐报案回执、被盗(抢)机动车辆报案表到派出所和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办理未侦破证明手续,并由上述两个部门在《被盗(抢)车辆侦破结果证明书》上盖章确认未破获
四、车辆销户
1、到保险公司复印两份《被盗(抢)车辆立案表》并盖章;
2、办理车辆销户手续
带齐被盗(抢)车辆侦破结果证明书、报案回执、被盗(抢)机动车辆报案表、被盗(抢)机动车辆立案表(一份交车管所留存)、行驶证填写《机动车辆停驶登记申请表》,在公安报上刊登《销户声明》,取得《销户证明》
五、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六、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七、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4种情况交强险不赔
交强险也并不是所有情况都进行赔偿,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四种情况造成的损失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查看全文>> 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2006年3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交强险条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从此被“交强险”代替,条例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2006年6月30日,中国保监会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07年6月27日,保监会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自7月1日实行。
2...
查看全文>> 降低保险费的约定险种有指定驾驶员、指定行驶区域、车辆损失险绝对免赔额等。对于驾驶员固定、车辆长期在省内行驶的车辆,可以通过指定驾驶员和省内行驶,减少10%左右的保险费支出。对于经常出险而又选择对小金额损失不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车主,可以选择车辆损失险300-500元的绝对免赔额。这样既可获得5%左
右保费下浮,弥补放弃小金额索赔带来的损失,又不会因索赔而影响到次年保险费的优惠浮动。
当然,在获得保险费下浮优惠的同时,也可能会带来赔付范围或金额的减少。在比较保费时应详细了解投保的险种和保障范围,以...
查看全文>> 投保车险需注意以下六大事项:
一、投保单上应认真准确填写投保人的联系方式,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如果通过他人代填投保单,投保人一定要核对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险种是否符合自己的投保意愿。
二、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不能投保多份交强险,但为获得充足保障,可自由选择投保商业车险。投保人应尽可能在一家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车险,以减少理赔手续,保证理赔及时性及准确性。
三、通过保险公司业务员、个人代理人或代理机构办理投保时,要先核实业务员的身份、代理销售方的代理资格,...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