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代理赔”骗保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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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9 21: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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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代理赔”骗保隐患
买车就得上保险,在当前车险政策和价格频繁变动的情况下,买车人不得不在保费上精打细算。理论上说,当年的保费一般只与车主自己的事故记录有关,但如果因为某些不法车险中介或4S店导演的“骗保”行为导致个人车险保费上涨,车主们该如何是好呢?
张小姐最近就有点烦。因为前两天她在给自己的车辆续保时,被要求上浮20%的保费,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称,他们上网查了之后发现张小姐上一年保险理赔已达4 次,所以今年续保保费必须上浮20%。“这怎么可能,去年我只到家门口的修理厂去补过两次漆,保险理赔都是修理厂代办的,根本不可能有4次事故呀。”
进入“北京车险信息平台”查询了自己的理赔记录之后,张小姐发现,另外有两次事故都是在奥体附近发生的,但是自己根本没有出过这样的事故。“肯定是车放在修理厂,被他们动了手脚。”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保险公司经常接到一些投诉,车主称其车辆登记出险次数明显高于实际出险次数。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长期以来,车险业务普遍采用车主委托车险中介、4S店购买保险和代理赔的模式,车主已习惯了出险就找车险中介或4S店。
保险中介代理赔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省却了车主亲自处理理赔的麻烦,但却隐藏着各种隐患。比如,一些不法代理机构为满足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或者获取更多的赔 偿金,便会人为制造一次较大事故现场,骗取保险公司的车险赔付金,有时候2000元的损失会被夸大至1万元。由于车险赔款多以现金形式支付,多出来的赔款 就悄悄地流入不法汽修厂或代理人“囊中”。这些行为不仅非常损伤车子,也损害了车主的诚信度,并直接导致次年购买时保费增长。
责任保险是指承保被保险人对受害人依法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换句话讲,当被保险人依照法律需要对第三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代其赔偿责任损失的一类保险。 它可分为: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我们通常所说的机动车交强险就是第三者责任险的一种。
与商业化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不同,交强险条款是由行政法规所确定,非保险公司任意设定,旨在保护道路交通受害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在受到侵害时能迅速、即时、有效得到理赔,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减少社会矛盾发生的险种...
查看全文>> 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他
第三十六条保险人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计算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在投保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投保附加险。
附加险条款与本保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
查看全文>>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按新增设备的实际价值确定。...
查看全文>> 一是避免私了。发生事故后,车主应该保护现场,及时报警,由警察来处理事故。对于不清楚的疑问,可及时致电承保的保险公司。尽量避免私了,不要在警察未到现场的情况下离开现场,造成保险公司无法确认事故的真实性。事故双方私了的话,大多数情况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理赔,因为保险公司对事故的真实性无法进行判断。
二是最好到车辆销售地进行维修,避免维修价格出现差价。如果是自驾游车主全责的话,对方的车主应由当地保险公司核价,可以进行理赔。对于全责车,建议到司机所在城市进行估价,这样可避免维修的差价。各地车辆维修存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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