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代理赔”骗保隐患

 所属分类:  2013-1-29 21:38:37    加入收藏

铲除“代理赔”骗保隐患

买车就得上保险,在当前车险政策和价格频繁变动的情况下,买车人不得不在保费上精打细算。理论上说,当年的保费一般只与车主自己的事故记录有关,但如果因为某些不法车险中介或4S店导演的“骗保”行为导致个人车险保费上涨,车主们该如何是好呢?

张小姐最近就有点烦。因为前两天她在给自己的车辆续保时,被要求上浮20%的保费,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称,他们上网查了之后发现张小姐上一年保险理赔已达4 次,所以今年续保保费必须上浮20%。“这怎么可能,去年我只到家门口的修理厂去补过两次漆,保险理赔都是修理厂代办的,根本不可能有4次事故呀。”

进入“北京车险信息平台”查询了自己的理赔记录之后,张小姐发现,另外有两次事故都是在奥体附近发生的,但是自己根本没有出过这样的事故。“肯定是车放在修理厂,被他们动了手脚。”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保险公司经常接到一些投诉,车主称其车辆登记出险次数明显高于实际出险次数。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长期以来,车险业务普遍采用车主委托车险中介、4S店购买保险和代理赔的模式,车主已习惯了出险就找车险中介或4S店。

保险中介代理赔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省却了车主亲自处理理赔的麻烦,但却隐藏着各种隐患。比如,一些不法代理机构为满足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或者获取更多的赔 偿金,便会人为制造一次较大事故现场,骗取保险公司的车险赔付金,有时候2000元的损失会被夸大至1万元。由于车险赔款多以现金形式支付,多出来的赔款 就悄悄地流入不法汽修厂或代理人“囊中”。这些行为不仅非常损伤车子,也损害了车主的诚信度,并直接导致次年购买时保费增长。

2013年7月9日

解读交强险的免赔条款
     责任保险是指承保被保险人对受害人依法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换句话讲,当被保险人依照法律需要对第三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代其赔偿责任损失的一类保险。 它可分为: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我们通常所说的机动车交强险就是第三者责任险的一种。   与商业化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不同,交强险条款是由行政法规所确定,非保险公司任意设定,旨在保护道路交通受害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在受到侵害时能迅速、即时、有效得到理赔,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减少社会矛盾发生的险种...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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