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货车撞人 保险公司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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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9 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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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车子买保险,是因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也是给自己买个安心,出事后理所当然想到找保险公司索偿。但保险公司以车辆超载为由,一纸《拒赔通知书》,把保户的赔偿请求拒之门外。厦门同安舫达运输有限公司就因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赔偿,把保险公司告上“公堂”。此事引发了人们对保险公司保的是什么风险的争议。
□ 事件超载货车撞人 保险公司拒赔
2002年10月17日,在厦门省道206线(汇腾大厦路口),厦门同安舫达运输有限公司(下称“舫达公司”)“旗下”的货车将行人李某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车驾驶员违章超载,经路口人行横道时,没有注意避让行人,造成交通事故,应负全责。
由于该车曾于2001年5月24日,向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下称“太保公司”)投保机动车辆保险,该车的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为50万元。且车子还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合同条款第25条规定“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保险合同条款第30条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第25条之规定,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于是,在舫达公司赔偿李某各项损失25万多元后,向太保公司索赔,但遭拒。太保公司的理由是,该车出险时超载,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
舫达公司于是将太保公司告上法院。
经审理,厦门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该车违反保险合同关于车辆适载的约定,且超载成为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因此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 小调查无车族:违章赔偿是姑息养奸有车族:不能拿超载当免死金牌
调查中,在“车辆超载,保险公司有没有权利拒赔”的问题上,无车一族和有车一族的观点可谓大相径庭。绝大多数无车族认为,超载无理,保险公司拒赔有理;而作为驾驶员,他们多是想要花钱买安心,保险公司要对司机负责,拒赔之说站不住脚。
无车一族: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拒赔可约束驾驶员遵章行驶
李小姐:要是明明违法还赔偿的话,有些司机就会有恃无恐,觉得即使出了事也会有保险公司扛着,开起车来肆无忌惮,那还不乱了套,我们上街都得提心吊胆。
违章赔偿是姑息养奸
郑先生:保险公司也不是慈善机构,如果大家都超载都违章,保险公司都要赔偿,一方面对交通违法行为是姑息养奸,另一方面也失去了保险的本义。合法的一定要赔,不合法的也不能心慈手软。
有车一族:买了保险就该赔花钱就是买安心
陈小姐:花钱不就是要买安心吗?既然保险费都收了?熏如果是全保,就不应该有什么免赔条款。保险公司必须全赔,要不人家为什么要交钱给保险公司?买了保险就要赔
王先生:拒赔?不是吧,我买了保险,就应该要赔偿给我。总不能没有事情的时候相安无事,出事情就翻脸不认人,别忘记我是交了保险费的,出了事儿保险公司有赔偿的义务。要是不赔,我花那么多钱买保险干吗,买与不买又有什么区别?收了钱就要办好事
林先生: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保险公司既然敢于承保,就应该想到其中的风险。作为我们驾驶员,最怕出意外。但谁能没个疏忽,老虎还有打盹的时候。拒统计,不少车祸都是因为司机违章造成的,那保险公司难道都不给赔吗?这样的话买保险还有什么意义?超载不是拒赔的理由
超载可以拒赔,但超载并不是一个可以拒赔的万能理由。很多时候是行人违规,为了避让行人导致事故,保险公司也拿超载说事儿,说来说去就是不想赔偿。过错不在我们,但后果又要我们承担,我们司机是有苦难言。超载都快成了保险公司的免死金牌了,这样显失公平。
□ 争鸣法官:该不该赔要看二者因果关系
该案的主审法官尤冰宁认为,虽然根据保险法及保险合同关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规定,免责事项中因驾驶员违章引起的,主要是无证驾驶,证照不符,酒后驾车、车辆逃逸等情况,超载并非法定或约定免责的事项,但超载条款的约定,有其合法合理的地方。
尤认为,车辆适载的规定一旦不被遵守,车辆上路后危险程度便大大加强,一方面不能保障正常的道路行驶,一方面也加大了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这对保险公司而言是极不公平的。因此,车辆投保后,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负有使车辆处于适载状态的义务,包括对车辆常规车况的检查,车辆装载符合交通法规定的高度、宽度、载重的限制。
尤认为,并非只要交通事故中出现超载情况,保险公司就可以拒赔。目前超载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如果一旦超载,保险公司便可以免赔,那么投第三者责任险就没有任何意义,这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应当进一步考虑超载行为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事故和超载没有因果关系,则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如果存在因果关系,则对于事故是否是超载引发的,超载是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被保险人负有举证义务,如果不能举证,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这样,才能既尊重当事人合法的约定,又依法作出对投保人有利的解释,使条款的适用更趋公平、合理。
律师说法:是否赔偿应据近因原则确定
记者随机采访了10个律师,9个律师认为不管是不是因为超载而引起交通事故,只要车辆超载,交警在对事故进行认定时,都会将超载列为其中的一个诱因。因此,只要是车辆超载,违反了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义务的约定,那么保险公司就可拒赔。
另有一律师则提出,在超载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的现实中,虽然超载违反了保险合同的约定,但保险事故的发生若主要是未注意避让行人引起的,超载只是加重行为的后果,根据保险法近因原则,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如果车辆超载违章保险公司均不予赔偿,那么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来说,是极度不公平的。
超载之辩普遍不等于合法
厦门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洪流在分析这种现象时说,按照法律规定,在双方具有真实有效合同的情况下,应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合同约定不许超载,就不可超载,这对于合同双方来讲都是公平的。
梁洪流律师还说,目前超载确实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但普遍不等于合法,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就该为自己的违约行为埋单。但这其中确实还有值得探讨的地方,因为就拿货车超载来说,若是业内人士都超载,而唯独自己没超载,那么循规蹈矩的运营成本肯定比较高,生意没法维持,只好随大流了。
在梁律师看来,造成这种现状,运输行业的恶性竞争是一大因素,是恶性竞争使运输业面临两难的境地:超载违反法律,不超载生存问题立马摆在眼前。因此,关键还在于制定行业规范,各部门严格执法,严抓超载,使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使运输行业形成良性竞争,这才是出路所在。
□ 车险投保小贴士
1.投保时首先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网点全、服务意识强的公司。有些公司为了吸引客户在投保的时候向客户提供各种优惠条件,而一旦出险,常会引起索赔纠纷。
2.投保时要去保险公司的正式营业场所,或是持有保监会核发的《保险行业代理许可证》的代理网点办理,这样真实性更有保证。在办理投保车辆险之前,应该验看对方代理车险的相关资格证书。
3.投保以前要详细阅读保险条款、要完全理解,向经办的业务人员了解出险以后具体的注意事项。应尽可能多向经办的业务人员进行咨询,以避免在事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4.投保的目的是为了避免风险,而风险发生的时间和具体情况是不确定的,很难说一辆车会出哪些险。每个人根据自己不同的经济能力、驾驶习惯、车辆保养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不必投全险。像一些防盗设备齐全的车型,就不必投保盗抢险;进口车最好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等。
5.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譬如说如果保险公司不给你理赔,你可以让他们出具书面的理由,日后对簿公堂时可以将它作为证据。
□ 事件超载货车撞人 保险公司拒赔
2002年10月17日,在厦门省道206线(汇腾大厦路口),厦门同安舫达运输有限公司(下称“舫达公司”)“旗下”的货车将行人李某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车驾驶员违章超载,经路口人行横道时,没有注意避让行人,造成交通事故,应负全责。
由于该车曾于2001年5月24日,向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下称“太保公司”)投保机动车辆保险,该车的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为50万元。且车子还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合同条款第25条规定“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保险合同条款第30条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第25条之规定,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于是,在舫达公司赔偿李某各项损失25万多元后,向太保公司索赔,但遭拒。太保公司的理由是,该车出险时超载,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
舫达公司于是将太保公司告上法院。
经审理,厦门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该车违反保险合同关于车辆适载的约定,且超载成为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因此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 小调查无车族:违章赔偿是姑息养奸有车族:不能拿超载当免死金牌
调查中,在“车辆超载,保险公司有没有权利拒赔”的问题上,无车一族和有车一族的观点可谓大相径庭。绝大多数无车族认为,超载无理,保险公司拒赔有理;而作为驾驶员,他们多是想要花钱买安心,保险公司要对司机负责,拒赔之说站不住脚。
无车一族: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拒赔可约束驾驶员遵章行驶
李小姐:要是明明违法还赔偿的话,有些司机就会有恃无恐,觉得即使出了事也会有保险公司扛着,开起车来肆无忌惮,那还不乱了套,我们上街都得提心吊胆。
违章赔偿是姑息养奸
郑先生:保险公司也不是慈善机构,如果大家都超载都违章,保险公司都要赔偿,一方面对交通违法行为是姑息养奸,另一方面也失去了保险的本义。合法的一定要赔,不合法的也不能心慈手软。
有车一族:买了保险就该赔花钱就是买安心
陈小姐:花钱不就是要买安心吗?既然保险费都收了?熏如果是全保,就不应该有什么免赔条款。保险公司必须全赔,要不人家为什么要交钱给保险公司?买了保险就要赔
王先生:拒赔?不是吧,我买了保险,就应该要赔偿给我。总不能没有事情的时候相安无事,出事情就翻脸不认人,别忘记我是交了保险费的,出了事儿保险公司有赔偿的义务。要是不赔,我花那么多钱买保险干吗,买与不买又有什么区别?收了钱就要办好事
林先生: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保险公司既然敢于承保,就应该想到其中的风险。作为我们驾驶员,最怕出意外。但谁能没个疏忽,老虎还有打盹的时候。拒统计,不少车祸都是因为司机违章造成的,那保险公司难道都不给赔吗?这样的话买保险还有什么意义?超载不是拒赔的理由
超载可以拒赔,但超载并不是一个可以拒赔的万能理由。很多时候是行人违规,为了避让行人导致事故,保险公司也拿超载说事儿,说来说去就是不想赔偿。过错不在我们,但后果又要我们承担,我们司机是有苦难言。超载都快成了保险公司的免死金牌了,这样显失公平。
□ 争鸣法官:该不该赔要看二者因果关系
该案的主审法官尤冰宁认为,虽然根据保险法及保险合同关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规定,免责事项中因驾驶员违章引起的,主要是无证驾驶,证照不符,酒后驾车、车辆逃逸等情况,超载并非法定或约定免责的事项,但超载条款的约定,有其合法合理的地方。
尤认为,车辆适载的规定一旦不被遵守,车辆上路后危险程度便大大加强,一方面不能保障正常的道路行驶,一方面也加大了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这对保险公司而言是极不公平的。因此,车辆投保后,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负有使车辆处于适载状态的义务,包括对车辆常规车况的检查,车辆装载符合交通法规定的高度、宽度、载重的限制。
尤认为,并非只要交通事故中出现超载情况,保险公司就可以拒赔。目前超载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如果一旦超载,保险公司便可以免赔,那么投第三者责任险就没有任何意义,这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应当进一步考虑超载行为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事故和超载没有因果关系,则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如果存在因果关系,则对于事故是否是超载引发的,超载是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被保险人负有举证义务,如果不能举证,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这样,才能既尊重当事人合法的约定,又依法作出对投保人有利的解释,使条款的适用更趋公平、合理。
律师说法:是否赔偿应据近因原则确定
记者随机采访了10个律师,9个律师认为不管是不是因为超载而引起交通事故,只要车辆超载,交警在对事故进行认定时,都会将超载列为其中的一个诱因。因此,只要是车辆超载,违反了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义务的约定,那么保险公司就可拒赔。
另有一律师则提出,在超载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的现实中,虽然超载违反了保险合同的约定,但保险事故的发生若主要是未注意避让行人引起的,超载只是加重行为的后果,根据保险法近因原则,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如果车辆超载违章保险公司均不予赔偿,那么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来说,是极度不公平的。
超载之辩普遍不等于合法
厦门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洪流在分析这种现象时说,按照法律规定,在双方具有真实有效合同的情况下,应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合同约定不许超载,就不可超载,这对于合同双方来讲都是公平的。
梁洪流律师还说,目前超载确实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但普遍不等于合法,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就该为自己的违约行为埋单。但这其中确实还有值得探讨的地方,因为就拿货车超载来说,若是业内人士都超载,而唯独自己没超载,那么循规蹈矩的运营成本肯定比较高,生意没法维持,只好随大流了。
在梁律师看来,造成这种现状,运输行业的恶性竞争是一大因素,是恶性竞争使运输业面临两难的境地:超载违反法律,不超载生存问题立马摆在眼前。因此,关键还在于制定行业规范,各部门严格执法,严抓超载,使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使运输行业形成良性竞争,这才是出路所在。
□ 车险投保小贴士
1.投保时首先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网点全、服务意识强的公司。有些公司为了吸引客户在投保的时候向客户提供各种优惠条件,而一旦出险,常会引起索赔纠纷。
2.投保时要去保险公司的正式营业场所,或是持有保监会核发的《保险行业代理许可证》的代理网点办理,这样真实性更有保证。在办理投保车辆险之前,应该验看对方代理车险的相关资格证书。
3.投保以前要详细阅读保险条款、要完全理解,向经办的业务人员了解出险以后具体的注意事项。应尽可能多向经办的业务人员进行咨询,以避免在事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4.投保的目的是为了避免风险,而风险发生的时间和具体情况是不确定的,很难说一辆车会出哪些险。每个人根据自己不同的经济能力、驾驶习惯、车辆保养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不必投全险。像一些防盗设备齐全的车型,就不必投保盗抢险;进口车最好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等。
5.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譬如说如果保险公司不给你理赔,你可以让他们出具书面的理由,日后对簿公堂时可以将它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