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涉水险条款条款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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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9 21: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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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6日晚至7日上午,南京城遭遇罕见暴雨,半数汽车不同程度被淹,数百辆涉水车出现故障。
按理说,只要买了车险,就是买了防弹衣,然而,从南京各大保险公司了解到,被“水煮”的600多台车绝大多数都在拒赔行列。这是为什么呢?像这样因为被水淹而导致车辆损坏,难道保险公司不负责埋单?
据人保南京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只有车辆静止被淹,在没有强行发动的情况下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才赔偿。而遇到道路积水,车主在可预见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依然涉水行驶造成的损失,一概不赔。
虽然保险公司在保单上注明了这项免责条款,但大多数投保人却知之甚少,不少车主特别是新手车主有苦难言。“我能眼巴巴看着等理赔员来吗?等他来了车子都没顶了,还不报废啊!”迈腾车主卢先生有些无奈。
其实,涉水险并不是新生险种,2007年4月以前,车辆因涉水而造成的损失属于车损险理赔内容之一。自2007年4月1日实施新版车险起,涉水便不包含在车损险内,而成为一款附加险。
但即便变成了附加险,保险公司也不肯积极推荐。“风险太大,保险公司不会主动向客户推荐的,有的干脆不卖。”北京某车险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说,涉水险风险很大,只要车辆进水造成的损坏,保险公司都要赔偿。“南京暴雨出事的78%都是中高档车,最高的修理费十多万,这么个赔法我们早垮了。”平安保险南京分公司裴经理介绍,涉水险作为一个附加险种,除非客户提出,才会给予投保。“知道的人非常非常少,几乎没有。”
去年6月,连场暴雨使得东莞“水煮车”事件频发,“涉水险”因此广受车主关注。然而有车友报料称,保险公司不允许车主增购涉水险。
多位保险代理员均表示,由于涉水车造成的赔付率过高,因此各大保险公司拒绝车主追购涉水险,过了暴雨季节后这个险种应该会正常出售。保险公司这样趋利避害,真让人啼笑皆非,但也暴露出车险行业的弊端。
作为消费者,无奈之余,总得给自己找条出路。对于没有购买涉水险的客户,还是要认真考虑车险中被作为附加险的那款涉水险。如果这一步没有走,那么爱车进水之后,一定不要再次发动车,以免超出车损险的理赔范围。
各公司保险品种、费用不一
日前,记者到几家汽车专卖店咨询了部分常见家用车型的车险费用。没有想到完全相同的一款新车的车险费经过不同的精打细算,不仅列出的投保方案不尽相同,价钱上也能差出几百甚至上千元。以一辆目前市场价格为62500元的菲亚特派力奥1.5EX新车为例,4S店的工作人员向记者推荐了三家保险公司的保险,算出三笔不同的账。
对于同一辆新车,保险公司各自推荐的险种存在差别,而且同一险种,在价格上或多或少有差异,这就造成了三家公司对同一辆车报出不同全险价格的结果。汽车专卖店的工作人员表示方...
查看全文>> 新车投保三件事情必须的
一是必须购买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从2006年7月1日开始,所有的新车和保险到期的车辆续保都必须购买车辆交强险。其中私家车保费为1050元,企业为1000元,事业单位党政机关为950元,保险公司将根据车辆销售发票进行判断。
由于新车大多对应的驾驶员是新手,出险率比较高,所以保险公司一般不愿意提供给新车很大折扣。但对于从事医生、记者、银行、公务员等职业的特定工作人员,保险公司认为他们的出险率会低于普通的购车人,所以也会有一定的优惠,折扣都在...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18日
要弄清如何进行车险附加险赔偿处理 要弄清如何进行附加险赔偿处理。一是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自燃损失险,无论部分损失还是全部损失,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二是车上责任险赔偿时以公安交通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吨(座位)为准。三是全车盗抢赔偿处理时,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具权益转让书。...
查看全文>> 保险费率是保险产品的价格。由于保险是风险管理的手段,保险产品交易是风险的转嫁,所以保险费率实质是风险的价格。
研究保险产品的定价问题,就要考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价格形成机制问题。
我国1997年颁布的《价格法》规定,商品(包括服务)的价格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政府指导价,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政府定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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