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驾驶员)在特定情况下可否成为“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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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9 21: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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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驾驶员)在特定情况下可否成为“第三者”
【案例一】2010年11月2日,甲就其所有的货车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交强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合同,同年11月9日,甲驾驶该车送货时,在某经营部院内 停车,因未按操作规范将车熄火和挂挡停车即下车,导致车辆后溜并撞到走在车后与他人交谈的甲,造成其受伤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甲的亲属起诉保险公司要求 支付交强险保险金,保险公司则以甲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第三者范畴拒绝赔偿。
【案例二】某市人民法院2008年审结一起交通事故案,基 本案情如下:孙某系王某的雇佣司机,王某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某日,孙某驾驶装载货物的车辆外出,其将车开出院门后停车,然后离车去锁大门,此时因超载车 辆发生溜车,孙某被挤在大门垛处,当场死亡。孙某的亲属因此提起诉讼,将保险公司、王某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王某承担 相应雇主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以孙某系合法驾驶人为由,提出不应赔偿的抗辩。
根据《机动车道路交通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甲和孙某不属于“第三者”。但是,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保险人(驾驶员)能否转化为“第三者”的问题。
2007年1月,张先生在A保险公司为自己的轿车买了份车险,到期时间是今年的1月18日24点。今年1月15日,张先生在老保单到期前又通过保险代理公司在B保险公司投了保。当车险顾问询问起保日期时,张先生因忘带2007年保单,记不清老保单的到期日,于是就要求今年续保的起保日期从1月16日开始。
投保后第二天。张先生不巧回家途中遭遇一场小车祸。这时,张先生想到了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一翻保险卡,发现有两张:一张是老保单,1月18日晚到期;另一张是1月16日起保的新保单。张先生纳闷了:难道找两家保...
查看全文>> 2012年7月5日
车主熟悉车辆保险制度有助于顺利投保车险 车主熟悉一些重要的车辆保险制度,有助于顺利投保车险,从而将经济损失减轻到最小,避免一些理赔纠纷和争议。
车险见费出单方案就是保险公司财务系统或核心业务系统根据全额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唯一有效指令后,业务系统方可生成正式保单。广大车主千万要注意,现在我国包括商业车险和交强险都实施车险见费出单方案,保险公司全额收取车险保费后,让车主先支付保险费,再出具保单,支付保险费的方式以刷卡或银行转账,没有现金。这种做法是为了防止业务人员挪用客户的保险款。这可以有效防止保险公司因客户保费未缴为...
查看全文>> 2012年9月16日
工作人员车险查勘定损技巧和经验有哪些? 人们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汽车这一便利的交通工具,也逐渐成为现代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虽然为人们带来了极高的便利性,但其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是不容忽视的。当车辆发生意外,车主会向投保的车险公司报案,在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定损后才可以确定是否属于赔偿范围。不少非从事车险工作的朋友对车险查勘定损技巧不是很了解,希望通过以下的介绍可以加深大家对车险勘查工作的认知度。
工作人员车险查勘定损技巧和经验有哪些?由于事故现场具有不可逆转及再生的特点,这就要求定损人员必须及时、细致、全面、完备的做好此项工作...
查看全文>> 自燃损失险:这个就很好理解了吧,车辆发生自燃事故后,保险公司可进行赔偿,但得到赔偿的前提是非产品问题和自己没有改动车辆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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