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没到期续保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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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5 23: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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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张先生在A保险公司为自己的轿车买了份
车险,到期时间是今年的1月18日24点。今年1月15日,张先生在老保单到期前又通过保险代理公司在B保险公司投了保。当车险顾问询问起保日期时,张先生因忘带2007年保单,记不清老保单的到期日,于是就要求今年续保的起保日期从1月16日开始。
投保后第二天。张先生不巧回家途中遭遇一场小车祸。这时,张先生想到了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一翻保险卡,发现有两张:一张是老保单,1月18日晚到期;另一张是1月16日起保的新保单。张先生纳闷了:难道找两家保险公司赔付?那样岂不是多拿一份保险赔偿金?
这样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客观存在的,记者就张先生的疑问,向多家保险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碰到这种情况,非但不能获得两倍理赔,只能由两家公司共同赔付实际损失,而且还要在两家公司办理手续,比正常情况下复杂多了。
专家提醒,因为保险是以补偿为原则,而不是赢利。有车主因不了解车险,曾向不止一家保险公司投保。而车险作为财产保险,原则上是不需要重复投保的。如果在两家公司的投保价值是一样的,在出险后同时找两家公司索赔,两家公司会各赔50%,并不能通过保险多拿到一份保险赔偿。为此,广大车主在续保前一定要确认保险到期日,如果保险到期截止日是1月18日24点,那么续保的起保日期应从1月19日凌晨0点开始,不要因重复投保而带来后期理赔的麻烦。
另外,还有不少车主因忘记起保日期,在车险到期后仍不能及时续保,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一定要记住保险的起止日期,不要因“脱保”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或因重复投保造成理赔的烦琐。
(一)注愈保险索赔时效的要求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和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一般来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另外,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这一期间被称为索赔期限。在索赔期限内,被保险人享有向保险...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31日
无过失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和赔偿限额 第一条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时,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10%的经济赔偿外,对于10%以上的经济赔偿部分,在事故责任认定前已由被保险人垫付的医药费用、抢救费用及丧葬费用,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定由被保险人承担时,保险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按本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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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 2013年1月26日
汽车年审需要注意些什么?车主需多了解汽车知识 根据《交通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过检验期限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罚款200元。那么汽车年审需要注意什么?汽车年审需要多少钱呢?
首先,在了解年审需要多少钱之前,让我们先来了解下汽车年审需要备齐的材料和年审的相关流程,使车主朋友们在年审时可以更省时省事。一、汽车年审需备资料:(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3)单位车辆要带上单位证明。(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单证,即交强险保险单副本。二、汽车年审流程(以广州市机场路汽车市场为例):(1)将...
查看全文>> 2013年1月20日
北京交通流量已回到奥运前水平,但仍很拥堵 据北京市交管局通报,昨晨堵点主要集中于二环、三环及主要联络线的进城方向,尤其是西三环,双向爆堵。最堵时段为早8时,持续半小时后,于8时30分起开始回落。受大雾影响,昨晨京石高速封路,8时后才回复正常。
■ 记者体验
二环较三环提前1小时拥堵
昨日8时15分许,建国路由东向西方向车辆逐渐增多,行人流量也增大,车辆开始排队。
8时35分许,电子交通示意牌显示东三环国贸桥至京广桥区间路段为红色。东三环中路主路及辅路车辆拥堵,桥下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流量较大,通行不畅。三环路出入匝道车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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