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转让要及时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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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30 21: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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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08年3月,杨先生为自己的别克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自2008年3月28日至2009年3月27日止。2008年11月,杨先生将该车转让给了李先生。但李先生并未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过户。一周后,张某向李先生借车用,车子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严重受损。报案后,保险公司立即派员赶到现场勘察,并作出了机动车辆保险定损报告,确定维修费共计2.3万元。不过,保险公司以李先生未及时办理保险过户、属除外责任为由,向李先生发出拒赔通知书。
专家点评
这种情况在以前的确不能获赔,不过,新《保险法》第49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受让人直接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也就是说,你在购得二手车后可直接承继原车主的权利义务,无须前往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从而避免类似李先生因未及时过户造成无法索赔的情况。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新法在此条款中还有如下规定,即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过户变更手续,保险公司可依据危险程度增加情况增收保费或解除合同,否则,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责任。什么是危险程度增加呢?打个比方来说,一辆车原本是私家车,经转让后被用作营运车,这就属于危险程度增加的一种情况。这类车主应当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记者昨天发现,目前有部分团购网站还推出了车险团购产品,利用网络组织个人车险客户,当这些客户达到一定数量,形成“团单”集体购买车险,有些网站还声称能在“市场最低价基础上再打八折”。可是,便宜的价格背后,五花八门的“陷阱”也层出不穷,保险专家提醒各位车主需谨慎留心。 团购车险号称能打八折 团购车险也不复杂,以上海某一家团购网站的团购流程为例,整个流程包括确定车险到期时间、比较价格、登记参加团购保险、上传或传真有效证件、选择投保的保险公司及投保范围、取送保单、查询保单等多个环节;还有些车险团购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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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电话直销模式被广泛应用到车险领域以来,在众多保险公司的共同培育下,电话车险在市场上已经逐渐趋于成熟,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之所以能吸引消费者,主要受益于其投保透明、价格实惠、量身定制以及服务贴心。
产品渐趋同质化
不过,伴随电话车险市场的逐渐成熟,参与主体的增多,同质化问题在电话车险上越发明显。诚然,在当前电话车险市场上,各家保险公司在价格、内容上差距较小,就连服务这个差异竞争中的主要手段也逐渐出现了同质化。同时,保险公司过多地宣传这一渠道的价格优势,从而使得市场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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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查询到东莞违章记录,应该怎样如何将损失降到最低? 目前,东莞交通违章查询方式有以下五种:1、到东莞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2、登陆东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相关信息(姓名、车牌号、驾驶证号),点击查询即可。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4、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5、交警局和邮政局合作,对交通违法免费进行邮政投递告知。
没时间交罚款?平安可代办交通违章陈先生可通过上述东莞交通违章查询方式及时了解爱车情况,然后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到银行或者车管所缴纳罚款。目前平安车险为了方便客户,提供免费专...
查看全文>> 两车相撞,事故中的无责一方车辆损失不小,于是与全责方争论一番,却发现对方没有能力赔偿。怎么办?只好压下火气,和交警商量:能不能算我全责?面对事故责任判定这样严肃的问题,交警当然不会颠倒黑白。但车主们出事后揽责的现象确实比比皆是。
造成这种现状的,正是无责不赔这一车险条款。它是指,车主投保车损险后,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只能找负全责的一方索赔,而己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将不会进行赔偿。近年来,一些无责车主遭遇肇事方拖延赔偿,己方保险公司又以无责不赔为由拒赔,两头为难,饱受理赔难之苦。无责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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