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强险所承保的保险价值存在不同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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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31 16: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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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强险所承保的保险价值存在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交强险的保险价值就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正如本案中受害方认为:重复投保的交强险均有效,因为给他们造成的损失远远不止一份交强险的最高限额,而保险应该是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为限来承担责任。笔者认为:交强险对于机动车驾驶员而言只是基本保障,而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从交强险中获得的也仅仅只是部分补偿;如果想以交强险代替商业险来获取限额之外的赔偿,这不符合强制保险制度的政策性。
第二种观点认为,交强险所承保的保险价值就是以其最高限额为限。交强险作为责任保险的一种,既有其普遍性又有其特殊性。其普遍性在于,任何责任保险都要规定一个赔偿限额作为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超过赔偿限额的索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其特殊性在于,一般的责任保险赔偿限额的高低由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约定,而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则是国家规定。
2013年3月30日
全车盗抢附加高尔夫球具盗窃险赔偿处理 赔偿处理
(一)本保险实行20%的免赔率;
(二)本保险在保险期限内以赔偿一次为限,且与全车盗抢险同时赔付。...
查看全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的机动车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如果被交警发现车主未投保交强险,将会被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车主按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保险费的两倍的罚款。而且最关键的是如果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时的赔偿和医疗救治,因而会造成大量的经济纠纷。...
查看全文>> 记录一保险年度一清零
1.如果连续两年都有酒驾记录,保费是否会累计上浮?
北京保监局产险处处长马骥解释,新规定执行起来是一保险年度一清零,也就是说同一部机动车在头年因酒驾而交强险保费上浮之后,第二年如果再次酒驾被查,那么交强险保费还是从标准保费往上浮,不会从头年的累计保费往上浮。
酒驾与交通事故分开算
2.如果一年内未发生交通事故,但有酒驾记录,保费如何计算?
马骥指出,酒驾和交通事故两者与交强险之间实行的是“分开式”的双挂钩,也就是说同一部机动车在一个保险年度里边...
查看全文>> 增购相应险种
自驾游时,一般会携带大量行李,可考虑增购保障车上物品的险种。如果车主购买了此险种,且能够出示车上物品的购物发票和有效单据,就可获得一定额度赔付。
另外,一般情况下车辆玻璃可获车损险赔付,但隔热膜就无法获赔了。而如果车主为隔热膜、旅行架、外置行李箱等非原车装备投保了附加设备险,则这些设备一旦被盗窃、受损,保险公司都可以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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