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汽车险不要上了价格低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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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16 20: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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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林同志:
你反映的问题很有代表性。
记者为此采访了北京某财险公司车险部刘经理,他表示,“低报车价”的确能大大降低保费,虽然不可能同比例递减,但降幅也很可观。而各项“风险系数”的调整,也会直接影响保费总额。
不少车主为了图便宜,轻信代理人的游说。然而,这个便宜却未必给车主带来实惠——如此降低保费是代理人私自违规操作,和保险公司的打折让利完全是两回事,车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正常的促销降价、打折,降的是保费部分,保额以及各项保障、服务都不变,车损时索赔,保险公司也会按合同赔偿。而“低报车价”出的单子,保额必然相应调低,一旦出了事故,包括汽车丢失或全损,保险公司仍然只按合同限额赔偿。这么一来,虽然投保省了小钱,可索赔时却亏大了。他提醒车主们,签合同时一定得仔细核对车价、风险系数等栏目,防止代理人私自填写或篡改。
此外,眼下不少保险公司都推出了商业三者险,合同限额分为5万、10万若干等,相应地,保费也有高有低。很多车主投保时只关注保费、保额,希望能签“性价比”最优的单子,比来比去,却忽略了“免赔责任、免赔率”这些附加条件。有些档次的三者险保费便宜,却有“免赔率20%、500元以下免赔”等条件,虽然少交了一些保费,可小伤小病,保险公司却是不赔的。这种情况在其他商业车险里也存在,比如“划痕免赔”、“20%免赔”等。
刘经理提醒大家,投保车险不是应付别人,而是为自己的爱车和出行增加保障,因此千万不要一味贪图便宜,须仔细阅读条款,明确自己责任、义务和保险利益。
链接:商业车险分几款
目前市场上主流商业车险分为三款,均属套餐性质,既包括主险,也包括很多附加险。
A方案中,包括家用车损险、非营业车损险、营业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特种车险、摩托拖拉机险、提车保险等8个主险,以及盗抢险、玻璃破碎险、自燃险、划痕险等26款附加险。这个方案的特点是能够灵活组合,客户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B款方案有4个主险,14个附加险。特点是保费“差异化”——对同一险种,保险公司还会根据随人、随车等风险因素来定价,比如:年龄、驾龄、车龄以及车型、车价等。
C款则综合了前两款的特点。在尊重客户选择的基础上,保险公司把握定价尺度。
由于这三个方案都出自保险行业协会,所以险种费率都很接近,只是选择搭配上有变化,所以无论投保哪一款,都不存在“占便宜或吃亏”的问题。与交强险一样,商业车险也有浮动费率措施:全年无事故,续保时优惠10%;来年再无事故,再优惠10%,最高可优惠30%。
2013年4月5日
交强险焦点3:是否会加大险企经营压力 焦点3:是否会加大险企经营压力
保险行业协会在听证会上提出,预计“升级版”交强险推出以后,保险行业将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特别是在承保方面可能会出现一定的亏损。
具体而言,“升级版”交强险实施后,责任限额由目前的6万上升为12万元,死亡赔偿限额由5万上升为11万,在增加风险保障的同时会给保险行业增加赔付成本,预计这种赔付成本上升的幅度在15%—20%。
此外,无责赔偿比例从目前的20%降至10%,这会导致保险行业赔付成本的降低,降低程度预计在2%—3%。
与此同时,...
查看全文>> 高保低赔暂无变化 对于车主们反映强烈的“高保低赔”、“无责免赔”条款,在此次《意见稿》中虽有提及,但并未有实质性更改。在《意见稿》中只提及,“高保低赔”问题规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确定车辆实际价值。确定实际价值时,可以参考行业协会制订的折旧率。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确定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而关于“无责免赔”问题,则也只表示“规定车险条款应当责任明确,将所有涉及责任免除的条款集中列明,同时规定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18日
为二手车选择险种 车价缩水提前考虑 车价缩水提前考虑
盗抢险基本是新旧车辆都必需的险种,但盗抢险与车损险不同,其投保与出险费用都是按车辆的即时价值计算的,因此车主在选择时就必须考虑到车价缩水的因素。
一般而言,家用车每月的折旧大约为新车购置价的0.6%,年折旧率在7%左右,而相比起新车,二手车价值的缩水速度更快。“也就是说,投保时轿车的价值为8万元,如果发生抢盗,而届时该车价值已缩水至6万元,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也是在6万元的基础上再打8折”,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车主在为二手车投保时,最好先对车的价值和可能出现的价...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8日
车险人伤案件或可直接向受害者支付赔款 浙江省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出台《车险涉及人伤案件理赔指引》,其中规定,对于车险涉及人身伤害案件,被保险人如垫付赔偿款不便的,保险公司应当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直接向受害者支付赔款。
据了解,按以往惯例,被保险人在出事故后,都要自己先垫付赔偿款,再凭发票去保险公司报销,但有的被保险人经济能力较弱,无法承担数额较大的垫付款;另一方面,有些被保险人虽然得到了保险公司给予的理赔款,但自己截留下来,没能及时交给受害者,出现新的经济纠纷。
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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