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险改写“高保低赔”
改写“高保低赔”
按照新车的价格投保却只能根据现车的价格理赔,这种“高投低赔”现象,是车险业由来已久的“潜规则”。新《保险法》有望成为“高保低赔”的终结者。
案例:黄先生2008年初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花了5万元买入一辆5成新的帕萨特,但保险公司根据该车型的市场价格18万元要求黄先生进行投保。黄先生半年后发生车祸,维修费需要3万元,保险公司却告知只能按当初黄先生买入车价进行理赔,最多只能赔2.5万元。黄先生非常生气,“为什么当初投保时要按市场价格,但赔付时却按买入价格,这不是实行两套标准吗?”
新法解读:新《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点评:新《保险法》规定,投保金额不得高于标的物的价值,也就是说给旧车投保时不再按照新车价,而是按照旧车目前的价值,否则是违法的。新条款的修订,意味着车主在首年投保之后,今后所缴的保费将根据车辆的折旧价格而确定。
车损险盗抢险保额差4万
田女士在2007年时花23万元购买一辆帕萨特领域1.8T自动豪华版。今年6月4日,当她为车续保时,被保险公司告知她要多交将近200元的保费。她细看了一下新保单的保额,感觉很是吃惊。这辆车的车损险保额被核到20.88万元,比三年前她买车时只少了2万元。而保单中的另一个险种——盗抢险的保险金额却只有16.37万元,跟车损险相比,低了4.51万元。
“这车现在在二手车市场只能卖到17万元左右,怎么车损险的保额高到快跟新车持平了?再说,同一辆车的两个险种保额也不能差到4万这...
查看全文>> 更多相关>> 下班回家的廖先生像往常一样将自己的帕萨特轿车停在小区门口停车场。为了防盗,廖先生在车上安装了报警装置,只要车稍有动静,携带在身的报警器便会发出声响。夜里报警器隐约响起,但廖先生没有下楼看车。次日早上7时许,廖先生下楼准备开车时发现后门车窗被人砸烂,放在后座的公文包也没了踪影。见状,廖先生立刻询问停车场工作人员。停车场方面承认车辆是在该计时停车场内发生的事故,但由于廖先生还未交停车费,所以不负责赔偿。之后廖先生立即报警,接着通知了保险公司。因为自己的车已投保车损险,所以廖先生准备等待保险公司赔偿。...
查看全文>> 更多相关>> 发动机进水获赔难
事件:王小姐开一辆上海大众帕萨特,在一个暴雨天外出,由于路上大量积水,汽车发动机进水后王小姐强行点火,造成“爆缸”,仅更换发动机缸盖就花费3万元。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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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暴雨对车辆造成损失,如果属于暴雨淹及车身,导致车辆的坐垫、电路、内饰部件损失,可以通过报车损险获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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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险后应及时保护现场
案例:家住兰景花园的费先生在开车出小区大门时与侧面驶来的帕萨特发生碰撞,因为堵住了小区出口,为了不影响其它车辆进出,他们将车辆挪到了三米之外的地方。但因随后赶来的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法从事故现驰迹判断事故责任归属,双方发生了争执。
解读:理赔专家表示,有时车辆碰撞后,有些车主担心交通堵塞,在未能标明事故现场状况的情况下,便将汽车驶离现场,然后再商讨事故责任的划分,这样往往 会导致纠纷的产生。如果受损金额在2000元以内,车主可按交强险索赔;但如果超过2000元,且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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