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下你不知道的车险行规
保险协会:
买10座以上车的人多数拿去跑野的,出事后,保险公司处理起来很麻烦
运管所:
没有参与营运的私家车按营运车辆买保险,不一定很合适
消委会:
对《保险法》之外的任何“霸道”行规,消费者都有权拒绝
简阳市的王先生买了辆11座的金杯车供家人使用,到某财产保险公司去买保险时,却被告知要按“营运车辆”保险,否则不予办理,他连跑几个保险公司,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
保险公司:10座以上按营运车买保险
去年12月底,简阳市的王先生来到该市某财产保险营业厅,准备给自己刚买不久的一辆金杯车买保险。工作人员听说王先生的车是11座的,马上就说要按“营运车辆”买保险。
这下,王先生傻眼了:“自己的汽车明明就是家里人开,有时出去旅游什么的,怎么就成了‘营运车’了?”
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资阳的保险公司都是这样规定的,是市内保险行业的统一规定。
随后,王先生来到简阳市其它几家保险公司咨询,得到的答案也是一样。王先生说:“本来私家车买保险只要五六千元,而按营运车辆来买,就要1万多元。”
保险协会:“自律公约”约定的行规
记者来到王先生反映的“财产保险公司”营业厅,以“11座金杯车主”的名义咨询买保险事宜。
一位姓吴的工作人员表示,10座以上的私家车都要按营运车辆购买保险,如果按最低配置,只比按非营运车辆买保险多两千余元。当要求其出示相关收费文件时,她表示只接到过口头通知,没有见到书面文件。
记者就此采访了资阳市保险行业
协会秘书长申国荣。申国荣对此解释说:保险行业拿着这件事也感头疼,一般家庭都不会买10座以上的车,买这种车的人多数是拿去跑‘野的’,而‘野的’出事率又比较高,一出事往往就是大事,到时保险公司处理起来很麻烦。为此,资阳市保险行业协会还会同运管部门进行过专项检查。“为了维护保险行业的利益,经资阳市保险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商议,一致决定采取10座以上汽车按营运车辆买保险,并将此写入了‘自律公约’。”
在申国荣的电脑资料里,资阳市保险行业“自律公约”的第八条第七款载明:“10座以上的非营运车辆,按营运车辆买保险。”
申国荣表示,如果车主能够提供有效证明证实该车不会拿去做营运用途,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保费。什么证明才算有效?申国荣没有回答。
消委会:消费者可拒绝“霸道”行规
简阳市运管所副所长黄自林称,对于保险公司具体操作规则,他不清楚,但没有参与营运的私家车按营运车辆买保险,他觉得不一定很合适。
资阳市消委会秘书长戴忠说,保险行业协会的“自律公约”,只是保险行业内部的一个约定,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对于《保险法》之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行规,消费者都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