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条款以防“被”免责

 所属分类:  2013-2-18 21:17:38    加入收藏
了解条款以防“被”免责

很多车主在投保之后总是感觉万事大吉,对保险公司保险条款的了解却很少,作为商业化的组织,保险公司会规定一些免责条款来规范投保人行为,防止投保人为所欲为,有时这些免责条款也会成为保险公司讨价还价甚至是拒赔的理由,车主应该充分了解这些免责条款,以防掉入“免责陷阱”,同时也应规范自己的驾车行为。以下是几种最常见的免责情形,车主们应当以此为鉴。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2.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3.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因为保险公司认为,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又强行打火才造成损坏。损失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4.爆胎不赔,未发生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不赔。在废除原来的统一条款,实行个性化新条款后,各家保险公司无一例外地将这一条加入免赔条款,且也没有像“玻璃单独破碎”一样设立相应的附加险。当然,由于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依然负责赔偿。5.没经过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你也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6.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如果你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且责任在对方,不能因为嫌麻烦或行好心而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随着经济的发展,私家车的数量不断增长,车险的投保业务大约占到了财险总业务的70%,然而各种理赔投诉也是层出不穷,除了需要建立健全车险市场的规范和制度,作为投保人的车主们也应该多多了解车险,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车险投保还应理性当先。

201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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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后要仔细阅读保险单证。当您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证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 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如果样式不正确,可拒绝签单。...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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