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歧视车龄挑肥拣瘦合法不合情
所属分类:
2013-2-20 22:02:52
加入收藏
挑肥拣瘦合法不合情
“吉利车不保,桑塔纳不保,福田车不保……”,此前各家保险公司曾采取对保险风险程度较高的车辆收取较高保费甚至拒保的歧视规定。这个心照不宣的行业惯例还得加上一条,8年以上的老车,车损险不保。
针对保险公司“挑肥拣瘦”的问题,早在2004年中国保监会曾发出《关于车险费率调整权限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行政发文的形式拒保某类高风险车辆、人员或关闭对某类高风险车辆、人员的承保程序。但业内人士表示,这一规定只是针对强制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交强险),对商业险险种则没有明确限定。
据悉,保监会在发文同时,放开了对车险风险因素调节的最高限制。这就意味着,各家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己掌握的市场情况对风险因素进行自我判断,自主调整费率,这种做法仅限于商业险种。
此后,各家保险公司均采取不同的措施,压缩和限制高风险车型的承保业务。比如对于高龄车,如果某公司认定为高风险业务,可以根据风险情况自主加费,以规避经营风险。而现行政策对加费程度,监管部门不作最高限制,完全由市场调节。目的在于引导保险公司进一步细分客户和目标市场,有效地规避经营风险。
随着目前车辆制造整体水平的提高,8年车龄的车拒保虽不违法,但有些不合情理。有专家建议,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浮动费率的方式,适当提高老旧车辆保费,既满足了高龄车投保的要求,又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经营风险,这比简单粗暴的“一刀切”更能照顾到各方利益,实现共赢。
改变车险市场乱象非一日之功。
针对当前全国多个城市出现的车险假保单,已经于本月实施的新《保险法》在两个环节产生重要变化:一是签字环节,一是如实告知环节。这两个环节是否会顺利进行还将面临考验,但保监会整治的矛头已经对准了车险代理渠道。
客户真实信息事关理赔
“到今年9月底,本市机动车保有量达387万辆,而北京80%以上的车险业务是通过代理渠道销售的,因此,关于新《保险法》对车险经营的影响,我们首先要从规范车险的代理渠道开始。”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介绍。
由于新《保险法》在说明义务方面有...
查看全文>> 新车均无需购买自燃险种,因为自燃需要做事故鉴定。新车自燃肯定说不过去,如果不是用车的问题的话,自燃都需要由车辆生产厂商负责。建议新车购买险种为: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加上车身划痕险。...
查看全文>> 天平车险专家介绍说,车险理赔定损争议往往聚焦在维修方面,主要是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对于维修价格的争议,主要是维修厂的维修金额高于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但维修厂因进货渠道等原因,所进的零件价格较高,或维修厂因为其他原因,造成维修金额比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可以与定损员沟通,由定损员协商处理。
二是损失部件该更换或者该维修的争议。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以修复为主,即损失部件可以修复使用,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2日
未经保险公司核损擅自修复 遭拒赔 未经保险公司核损擅自修复
根据保险合同“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应当尽量修复。车辆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的约定,发生保险事故后未经保险公司核定损失,被保险人不得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否则,保险公司有权重新核定,直至拒绝赔偿。...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