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保险只赔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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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3 23: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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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士名下的两辆别克轿车在高速路上发生追尾,保险公司对后车进行了赔付,前车无责却得不到任何赔偿,为此,孙女士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告上法院。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双方争论焦点集中在自家车相撞是否适用“第三者险”。
两车相撞保险只赔后车
据孙女士称,她是某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其名下有两辆高级别克轿车,且都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今年1月24日,两名司机分别开着两辆别克车行驶在高速公路时发生追尾,两车均受损。经交通队认定,后车负事故全责。事发后,保险公司对后车进行了赔付,但孙女士要求以后车的三者险赔付前车修车损失时,保险公司以事故车辆均为同一人所有为由拒绝赔付。
为此,孙女士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依据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其修车费等近4万元。
原告称未被告知免责条款
庭审中,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反驳说,根据合同规定,受害人不能是车主本人,且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所有、承租、使用、管理、运输或代管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孙女士作为涉案车辆的被保险人,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孙女士一方则认为,在第三者险中,‘第三者’是个不特定的对象,跟车主是否同一个人无关。“保险公司的条款是霸王条款。”孙女士说,当初在签订保单时,保险公司并没有将保险合同交给她。同时,也没有将上述免责条款向她进行明确告知,因此免责条款不能被认定有效。
2013年4月21日
对盗抢车辆查询理赔后,保险公司为何拒绝赔偿车主的损失 不少车主有过这样的经历,在对盗抢车辆查询理赔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车主的损失,这是为什么呢?那是因为车主的车没有完全的丢失而只是被偷走了部分零件。按照盗抢险的相关条款,这种情况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内。把单个零件的丢失列为盗险责任之外,是因为避免道德风的影响,而不是保险公司对责任的推卸。所以车主对盗抢车辆查询理赔中,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赔偿是正常的。另外,为车购买了保险也不是车丢了就能赔偿。以下的行为,保险公司均不理赔:投险者故意的行为或者违反了法律;酒后驾车的行为或者服用国家禁止用的药物;被投保...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