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调结构的关键是回答什么是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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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4 14: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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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结构”对于财产保险业而言,已经不是什么新话题了,每每在行业经营,特别盈利压力大的时候,这个问题就会被提到人们的议事日程。但坦率地讲,长期以来结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否则,也不至于一而再、再而三地提这个问题。那么,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这么个“路人皆知”的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呢?我认为:原因是我们并没有解决好调结构的许多基础性问题,特别是认识问题,导致人们往往是流于空谈,或是盲目行动。
解决调结构的关键是回答什么是结构?我们许多人常常把业务结构简单地与险种结构划等号。在财产保险领域,人们谈到业务结构调整,甚至马上就反应为车险与非车险的结构调整。于是,调整结构工作就自然而然地等同于调整险种结构,继而就等同于车险与非车险的结构调整。因此,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公司在进行业务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就提出要大力发展非车险业务,更有甚者,采取刚性措施,严格限制车险与非车险业务的比例。其实,当我们顺着这种思路走下去的时候,就已经忘记了我们为什么要调结构,调结构的目的是什么?毋庸置疑,调结构是为了改善经营,提升盈利能力。那么,险种是盈利能力的决定因素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我始终认为:车险本无罪!车险是可以盈利,非车险也不一定盈利。从保险公司经营的角度看,业务结构的核心维度,应当是盈利性结构,而不是险种结构。否则,我们就可能陷入一种经营的误区。
2013年5月23日
有车族的另类车险之六:一人多职暗处牟利 另类车险之六:一人多职暗处牟利 近几年,很多车险投保人,在进行车辆投保时发现,为自己办理保险的人员身兼多职,他们既负责拉拢客户,同时又是定损员,并且服务还非常好。其实,可能你 此时已经被这个保险人利用。因为,有可能他就是修理厂的合伙人,他的利益和修理厂已经捆绑为一体,表面上他是保险公司的车险定损员,暗地里却是汽车自己定 损自己修。车主若不幸通过这类人员上了车险,自己的实际利益已经受了损,自己却仍还被蒙在鼓里。所以,车险投保者对这些一人身兼数职者,一定要小心,以防 让自己成了这些人暗处牟利的“...查看全文>>